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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303号(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日期:2003-10-29 来源: 作者: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303号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3]131号)的有关要求,农业部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确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费收费标准,现公告如下:

    一、环境安全检测费收费标准

    (一)农业转基因生物生存竞争能力检测费每次83000元;

    (二)外源基因漂移的生态风险检测费每次92000元;

    (三)农业转基因生物对非靶标生物和生物多样性影响检测费每次96000元。

    二、食用安全检测费收费标准

    (一)抗营养成分检测费每项每次1000元;

    (二)大鼠90天喂养检测费每次1200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特此公告

二OO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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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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