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发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2002年1月5日,农业部发布了与《条例》相配套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3月20日正式实施。《条例》颁布以来,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技术体系逐步建立,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通过安全评价、标识、进口安全、生产与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的实施,规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活动,保障了生物安全,促进了生物技术发展,维护了国家权益,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
一是建立安全评价制度,促进了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与产业发展。农业部是1997年开始施行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的安全评价管理的。2001年《条例》发布后,及时制定了配套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成立了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根据“科学规划、积极研究、加强管理、稳步推进”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产业发展方针,参照国际通行的原则和多数国家的做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评价技术体系,规范了安全评价制度。2002年以来,农业部通过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受理了近60家国内外研究单位及研发公司的安全评价申请。经安全评审,共批准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333项,环境释放157项,生产性试验141项,发放安全证书176项。涉及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油菜、棉花等41种受体植物,抗病虫、耐除草剂、品质改良、抗逆等10余种性状。目前,转基因抗病虫水稻、高油油菜已进入生产试验阶段;转基因抗虫棉、耐贮藏番茄、改变花色的矮牵牛花、抗病毒甜椒和线辣椒及基因工程疫苗已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特别是转基因抗虫棉和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基因工程疫苗等转基因生物的商业化生产,发挥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二是实施进口安全审批,规范了转基因农产品进出口秩序。《条例》颁布实施后,孟山都、拜耳、先正达、杜邦等境外研发公司向中国提交了用作加工原料的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和棉花的进口安全证书申请。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批准境外转基因生物作为加工原料向我国出口之前,必须接收在中国境内的环境安全、食用安全检测及验证试验,并通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安全评价,获得农业部批准的安全证书后方可进口。至2005年,经安全评价合格后,农业部发放了转基因大豆、油菜、棉花等18个品种的进口加工原料用安全证书,并对每一批次的转基因农产品实行了进口安全许可制度。在受理安全评价和进行安全检测期间,中国政府采取了灵活务实的临时措施,既维护了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的严肃性,坚持了安全评价的原则,又保障了转基因农产品的正常贸易,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
三是构建监管体系,推进了依法行政。建立了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科技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环境总局7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农业部作为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国广泛开展了法规培训宣传,培训29000多人次,8300名监管人员获得了执法证书。连续四年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消协联合行动,以列入标识目录的转基因大豆、豆油、豆粕、油菜籽油和抗虫棉种子为重点,以进口、加工、销售企业为重点,开展了自查和抽查。据统计,全国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已发放转基因大豆等农产品标识审查认可批件850余个,进入市场检查860余次,查处违规案件190多起。目前,列入标识目录的进口的、及国内销售的转基因农产品基本上实现了标识,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是加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安全评价和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组建了由生物安全、环境保护、检验检疫、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生物技术研究等领域的74名专家组成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和技术咨询;组建了由41名专家组成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的审定和规划的制定等工作。制定发布了转基因大豆、豆油、油菜等产品检测及安全评价9个行业标准。目前,正在筹建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和48个农业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和产品成份检测监测机构,其中有12个检测与监测机构已批准立项建设。
五是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提高了国家生物安全管理能力。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出台和管理制度的实施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美国、加拿大、巴西和阿根廷等转基因农产品出口国多次与我就法规涉及贸易的技术规则进行磋商。农业部与相关部委积极应对,与美国、阿根廷等国通过成立生物技术工作组或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形式,加强了沟通和技术层面的合作。召开了中欧、中加等生物技术与生物安全研讨会,多次派员出席国际会议和专题考察。通过广泛的国际交流,许多国家对中国建立在与国际《生物安全议定书》、《食品法典》等接轨基础上的转基因安全管理法规及其科学、透明的风险评估制度,表示认同并作出积极评价,树立了负责任大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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