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2年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究班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04-02-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干部(人事)教育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
现将《2002年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究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究班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组通字[2001]8号)的精神,进一步办好各类专题研究班。
各地区将此计划纳入各自的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并认真做好学员的抽调工作。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要认真组织教学,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并在2002年12月1日前,将本年度举办的各类专题研究班的情况和2003年抽调计划报我部干部教育局。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