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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科[200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村能源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村能源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提高沼气建设科技含量,推动沼气建设工作的标准化进程,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国沼气标准远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与内容
采用远程培训方式,主课堂设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网络直播教室,聘请专家在北京进行实时授课和现场答疑研讨,开展远程网络互动教学。各地分课堂由所在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提供培训教室、网络资源等有关教学条件,由所在地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组织学员听课、交流及辅导。
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沼气技术、产品、工程和模式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培训以下15项标准:
1.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 4750-2000)
2.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 4752-2000)
3.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GB 4751-2000)
4.户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南方模式设计施工与使用规范(NY/T 465-2001)
5.户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北方模式设计施工与使用规范(NY/T 466-2001)
6.家用沼气灶(GB 3606-2001)
7.家用沼气灯(NY/T 344-1998)
8.沼气压力表(NY/T 858-2004)
9.户用沼气脱硫器(NY/T 859-2004)
10.户用沼气池密封涂料(NY/T 860-2004)
11.沼气工程规模分类(NY/T 667-2003)
12.农村家用沼气管路设计规范(已通过审定,正在报批中)
13.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设计技术规范(已通过审定,正在报批中)
14.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已通过审定,正在报批中)
1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已通过审定,正在报批中)
二、参加人员
(一)省级农村能源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二)承担2003年和2004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县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质量标准工作的人员;
(三)有关沼气产品生产企业技术人员;
(四)有关技术指导单位和专家。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05年6月21日至23日,6月20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网络直播教室。
四、其他事项
(一)请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和中国沼气学会做好培训班的有关筹备工作,以及授课老师的联络和讲稿的审定工作;请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省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提供网络直播教室和有关网络资源,确保培训班正常按时进行;请北京市农业局配合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和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做好有关工作。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能源办公室与当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积极合作,共同组织本地区有关人员参加培训班,并于2005年5月18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统一报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能源生态建设处。
(三)联系人
1.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能源生态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玉芳 李景明
电话:010-64195137
传真:010-64195138
E-mail:sunyufang@agri.gov.cn
2.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建设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静
电话:010-64194445转809
E-mail:wangjing@ngx.net.cn
附件:全国沼气标准远程培训班报名表
农业部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