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研究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07-01-05
附件:农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研究专项项目验收报告材料汇编.doc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文 件
农办科[2006]78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研究专项
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研究专项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04年下达的农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研究专项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4年度农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研究专项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任务书规定时间进行验收的,需向我部科技教育司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报告。
二、验收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简便、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验收工作。
三、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由我部科技教育司统一组织,具体验收工作委托相关单位主持进行。由农业部直属科研单位承担的项目分别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和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主持验收;由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承担的项目委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或承担单位所在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主持验收。
四、验收材料
(一)项目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3、项目经费决算表
4、项目试验基地、中试线、示范点等一览表
5、项目验收信息表
6、项目成果登记表
7、项目任务书
(二)验收材料编印要求
1、验收材料是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各承担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农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研究专项验收报告材料汇编》的有关要求(见附件),认真客观地进行编写和准备。
2、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的编写,要注意突出重点,突出项目研究的创新点和闪光点;要注意单项技术与综合技术相结合,单项技术要优中选优,突出关键技术成果,综合技术体系要阐明“核心技术与配套技术”之间的集成关系,突出核心技术的创新之处;要特别注意点面结合,在总结试验示范基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可供较大范围推广应用的技术和模式。项目验收总结报告要做到文字与图表相结合,把具有代表性的技术研究数据表、关键性资料、图片以及宣传报导等相关资料与总结报告相配套,避免只有文字长篇大论的总结方式。
3、验收报告材料中所列出的成果、专利、论文等必须为本项目的研究成果,时间严格限定在任务书期限之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必须科学严谨,并附上相关部门出具的报告。
4、承担单位为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的项目,其单位名称必须规范,不得以部重点实验室和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以外的任何名义出现。
5、验收报告材料汇编要用A4纸、4号仿宋字体打印,统一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请勿用塑料封皮等其他装订方法。
五、验收程序
1、各项目承担单位最迟于项目计划完成后一个月内向我司提出验收申请,并推荐9名验收专家(须附专家简要介绍)。
2、我司根据验收申请项目情况确定验收专家名单,与委托主持验收单位协商后确定验收时间和验收地点,并委托进行主持验收。
3、验收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天之内将全套验收材料重新整理编印成册,一式5份送交项目主持验收单位。
4、项目主持验收单位将验收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科研计划处陈彦宾、唐婷
电话:010-64193078传真:010-64193022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张宪法、翟勇
电话:010-64195085传真:010-65085602
附件:农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研究专项验收报告材料汇编(格式)
农业部办公厅
二O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