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4年农业部948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04-0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水产、农垦、农机)厅(委、局),部属一级事业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04年第一批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指南的通知》(农办财[2004]11号)要求,现将2004年农业部“948”计划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要求认真组织筛选和申报。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申报单位要根据《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2004年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指南的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于2004年3月25日前统一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
二、各地上报的财(计财)字号文件按要求分别报送我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其它相关材料按指南要求报送有关专业司局和单位。
三、部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财务司已下达的项目控制数和内容,编报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报送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
四、各地和有关单位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所申报内容负责,保质保量地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00四年二月十一日
2004年度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计划
(948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支出目标和原则
根据“十五”农业技术引进原则,结合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科技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针对2003年启动的滚动项目实施情况,2004年农业部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计划(“948”计划)将继续整合各种技术力量,重点突出如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如何提高预防重大灾害能力,如何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储备等开展引进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继续配合我部11个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结合2003年启动的滚动项目实施效果,2004年将继续安排小麦、玉米、大豆、水稻、油菜、苹果、甘蔗、奶牛、种猪等系列先进技术引进(包括品种资源及产前、产中和产后初加工技术等)。
(二)继续针对我国特色农产品存在的品质不优、产后加工技术落后、产品附加值低等突出问题,结合2003年滚动项目的实施效果,2004年将继续安排蔬菜、水果、杂豆、花卉、花生、芝麻、燕麦、向日葵、马铃薯、食用菌、辣椒、茶叶、亚麻、中药材、水牛、池蝶蚌等系列先进技术引进(包括安全生产技术、储藏保鲜技术、加工技术等)。
(三)单项技术引进,重点引进农产品加工技术、重大灾害预防和防治技术等。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为指定申报和自由申报两种方式:
(一)指定申报
1、2003年启动的滚动项目,报2003年年度项目进展报告、2004年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
2、保护性耕作系列机具与关键技术引进,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组织申报;
3、国际通行的质量安全管理系统(HACCP)引进与建立,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申报;
4、奶牛遗传改良关键技术引进与中国优秀奶牛种群的扩繁,由中国奶业协会组织申报;
5、猪遗传评估技术的引进与中国优秀种猪核心群繁育体系的持续发展,由全国畜牧兽医总站组织申报;
6、杏、李加工品种及加工技术引进,由辽宁省组织申报;
7、杂豆出口加工技术及专用品种引进利用,由河北省组织申报;
8、水牛胚胎克隆技术的引进与应用,由广西区组织申报;
9、池蝶蚌繁育及育珠技术引进,由江西省组织申报。
(二)自由申报项目
1、农产品加工、保鲜及采后处理工艺及技术(不含大型设备和生产线)。
2、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防灾减灾综合配套技术。
3、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反应技术。
4、动物疫病预防及防治技术。
四、有关要求
(一)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本省和本系统的申报工作,认真筛选,要注意行政、科研、推广和企业力量相结合,加快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推广。原则上,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央直属单位申报项目数额不超过3项(含指定申报项目)。
(二)企业申报项目的要求:
1、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公共财政资助的基本原则和农业产业政策,企业自身有较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重点支持与农民已经建立合理利益联结机制的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申报并予以优先支持;
2、企业通过本级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申报项目。申报项目的企业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并有持续创新能力;
3、不受理企业申报的设备和生产线引进项目。
(三)筛选后确定的申报项目,要认真、详细填写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附技术检索查新报告。
(四)根据引进内容和引进方式,还须附以下材料:1.引进仪器设备及软件的详细说明;2.引进作物种质资源和作物基因的详细说明;3.引进种畜禽的详细说明;4.引进生物菌剂的详细说明;5.合作研究的详细计划;6.聘请国外专家来华工作的详细说明;7.派出人员学习的详细说明;8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五)上述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装订后各一式3份上报部科技教育司,同时附Word格式软盘;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申请书及其他附件,请从农业科教信息网www.stee.agri.gov.cn“项目计划-申报指南”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引进交流处么振辉
通讯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026
联系电话:010-64193075
传真:010-64193016
咨询单位: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技术合作处
咨询电话:010-64195081
传真:010-65003833
200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