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立项指南
[来源] [发布日期] 2004-02-14
一、项目目标和筛选原则
(一)项目目标:为实施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保障我国农产品安全生产能力,改善品质,降低成本,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通过项目实施,使主要农产品产量提高10%左右,农产品品质提高一个档次,项目区农民纯收入提高15-20%,并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筛选原则:贯彻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的方针,紧密围绕我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选择一批优势作物、优势产品,由技术推广力量雄厚的项目单位在优势区域内组织跨省、区的大规模区域技术示范推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优先考虑市场前景好、能带动农民增收和实现产业化经营的“订单农业”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申报条件
(一) 项目内容
1、大宗农畜产品优质专用品种推广。主要包括水稻、玉米、油菜、奶牛、水产品等优质专用品种推广。
2、配套技术组装集成和示范推广。主要包括东北专用玉米生产技术、长江中下游双低油菜生产技术、优质水稻、大豆、棉花生产技术、奶牛、出口水产品生产技术以及旱作节水等八项重点技术。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雄厚的技术推广力量;
2、拟推广的优质、专用品种必须经过审定,品质优良,抗逆、抗病性好,比当地主栽品种产量要高出10%左右;主体推广技术必须先进、适用,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部门证明技术成熟。
3、拟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须同时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潜力和良好的市场开发前景。
三、申报数量和资金规模
为加强项目和资金整合,突出重点,适当集中,在优势区域内的省份,每个相关领域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且所选项目实施县必须位于优势农产品产区,每个项目的实施规模原则上控制在3个县以内,以便在局部形成技术、人才和资金优势,发挥国家农业科技推广计划的引导、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为增强项目的显示度和影响力,每个区域项目中央财政投资控制在350万元左右,每个实施省控制在100万元左右,每个实施县不少于30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农垦等)一级厅(委、局)的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本级财务部门负责归口单位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在项目承担单位填写《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示范推广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示范推广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和行业重点进行项目遴选,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限制数量,以厅(委、局)财(计财)字文号正式上报,同时抄报我部财务司、科技教育司。
(二)中央直属单位科研教学事业单位可以直接向农业部申报项目。申报要求同其它单位。
(三)《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示范推广计划项目申报表》和《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示范推广计划项目申报书》及其它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0份,于2003年2月28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寄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转化处。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和《2003年农业部财政项目支持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我部财务司。
联系人: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推广与科技产业处赵耀辉
通讯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010-64193074010-64193023
咨询单位: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转化处厉建萌
咨询电话:010-64195096010-64195095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
邮政编码:100026
附件1.《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示范推广计划项目申报表》(格式)
2.《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示范推广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200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