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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宁县出台优惠政策促进沼气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黑龙江]东宁县出台优惠政策促进沼气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 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发布日期] 2008-07-30


  进入2008年,东宁县委县政府为了加快农村户用沼气的建设步伐,促进沼气的健康发展,在前几年出台的对沼气建设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又加大了对沼气建设的支持力度,出台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引导更多的农民投入到沼气建设中来。具体有以下几项:

  一是免除养路费。对农户拉运砂石等沼气建设物资的四轮拖拉机免除车辆当次养路费;

  二是免除砂石管理费。对建沼气池用砂石免除砂石管理费;

  三是对“一池三改”的沼气户进行奖励。县委县政府规定,除国家和省政府的补贴外,对2008年新建设沼气池达到“一池三改”标准的,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对每座沼气池奖励200元;

  四是对沼气使用户进行补助。对已经使用的沼气池,农户凭购买的沼气原料的购物发票,县财政给予最多200元的补助。

  这些优惠政策的提出,受到项目村农户的极大欢迎,各项目户纷纷表示今年一定拿到“政府补贴”。可以肯定,东宁县的“2007年户用沼气项目”建设标准和沼气使用率必将会得到大大提高,沼气建设必将会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