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推荐单位?
[来源] [发布日期] 2005-11-14
答: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和财政厅(局),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推荐单位需对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做出评价,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做初评,并认真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家初评意见和推荐评价意见。推荐单位必须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虚假行为,管理中心将不受理其推荐的项目。
农业部系统的推荐单位是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此项工作的具体承担单位是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有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监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请与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转化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