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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教动态2004年第3期  
 

农业科教动态2004年第3期
[来源] [发布日期] 2004-06-04


 

农 业 科 教 动 态

 

 

2004年第3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专刊1)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2004531

                                                                           

 

本期目录

 

☆ 农业部等六部委组织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全面启动

☆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介绍

☆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在重庆市举办

☆ 各地相继启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农业部等六部委组织实施的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面启动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从今年起,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简称“阳光工程”)。

47日上午,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启动仪式,标志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面启动。六部委有关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农业部张宝文副部长代表全国阳光工程指导小组讲话指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出明确要求,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办79号文件对培训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六部委组织实施阳光工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为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落到实处,抓好阳光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张宝文副部长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办公室,抓好培训工作的落实。二要创新培训机制。要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整合利用现有的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三要确保农民受益。要确保财政支持的扶持资金足额补贴到农民身上。四要强化项目监管。确保农村劳动转移培训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民心工程”。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和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等也在启动仪式上讲话。

    启动仪式还正式开通了由农业部主办、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承办的“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http://www.nmpx.gov.cn)。将通过该网及时发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介绍各地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同时,在网上公布各地项目执行情况,加强项目监管,保证培训工作的落实。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介绍

 

阳光工程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受训农民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项目。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目标任务:20042005年,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培训工作机制,为大规模开展培训奠定基础。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万人,年培训250万人;20062010年,在全国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3000万人;2010年以后,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使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总体上与我国现代化发展水平相适应。

组织实施:一是组织领导。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成立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制定政策、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对各地组织实施阳光工程进行业务指导。各地在党委和政府统筹领导下,建立共同参与的决策机制,成立相应的办公室,组织开展工作。二是培训管理。各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订单培训的形式,面向社会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培训单位根据用工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组织开展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三是资金管理。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机制。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扶持资金组成。政府补助资金通过培训券方式或培训机构降低收费标准等方式直接让农民受益,不用于培训单位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四是监督检查。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向社会公布培训单位、培训任务、培训专业、收费标准及资金补助等情况,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培训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对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开展培训项目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农民培训台账、农民转移就业台账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六部委组织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管理办法》三个专门办法,从项目申报、基地认定、监督实施等各方面对项目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另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办法》正在制定之中。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在重庆市举办

 

为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项目管理,抓好培训任务的落实,2004413-14日,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在重庆市万州区举办“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

参加培训班的有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成员、各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主管处长、各省财政厅农业处分管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等单位的代表。培训班上,农业部科技教育司陈凤秀副司长代表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就阳光工程的实施背景、阳光工程总体思路、阳光工程项目安排,以及项目实施的几个具体问题作了介绍。要求各地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的申报与下达、组织领导、培训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财政部农业司李新海副处长就阳光工程的资金管理做了讲解,要求各地严格按照阳光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保证培训资金足额补贴到农民身上。教育部职成司和建设部人教司的主管领导分别做了发言。重庆市农业局、财政局、万州区人民政府,区农业局、财政局和培训学校在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介绍。

培训班就《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与会代表还参观了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现场。通过学习与交流,代表们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阳光工程项目实施要求,对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各地相继启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六部委全面启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后,各地纷纷响应,采取多种形式启动本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河南省  427-28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会议,副省长吕德彬同志对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下发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农业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建设厅和财政厅联合制定的《2004-2010年河南省农民工培训规划》,讨论了省政府起草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省直部门和全省18个省辖市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农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前,李成玉省长、王明义常务副省长专门听取了汇报,并就如何做好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安徽省  514日举行了全省阳光工程启动仪式。赵树丛副省长到会部署了全省阳光工程工作。省农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分别就实施好阳光工程作了发言。全省共安排了61个分会场,各地市、项目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党委宣传部、政研室、农业、财政、劳动、教育、科技、土地、建设、物价、农业发展局、扶贫、团委、妇联、气象等部门和有关培训学校的负责人共2100多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山西省  423日在太原召开了全省农民工和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范堆相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市分管副市长、农业局长、科教科长、部分首批农民工定点培训学校校长、培训重点县有关领导参加了大会。会议确定了首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基地,签订了1万人培训和劳务输出协议。另外,有130名已通过培训,即将赴上海、江苏、深圳等地打工的农民代表参加会议。

吉林省  427日,省农委、财政厅、劳动厅、教育厅、科技厅、建设厅在长春市召开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启动仪式暨项目管理培训会。省政府副省长、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组长杨庆才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省农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的领导作了大会发言。全省各市州农业、财政局领导,30个项目实施县(市、区)的主管县(市、区)长、农业局主管局长、财政局主管局长以及新闻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湖北省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农业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意见》,对全省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了全面部署。417日召开了全省17个市州阳光工程工作会议,429日召开了省直七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确定了实施方案,512日,湖北省农业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建设厅、团省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四川省  517日在成都召开全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会议,各项目实施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副县长)、农业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部署了全省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进一步研究和讨论了实施方案,并对加强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会上,20个项目县的县领导与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正式签订了项目目标任务书。

青海省  428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西宁召开“青海省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会,省委副书记、省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秀岩主持培训会并做了重要讲话,省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省长穆东升同志对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劳务输出工作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厅、局、委、办的负责同志以及17个承担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县的县委书记或县长参加了会议。会议还讨论了《青海省200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意见》、《青海省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责任编辑:纪绍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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