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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测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测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发布日期] 2006-08-30


附件:2006年测产工作方案.doc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委、局、办),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根据《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农办科[2005]40号)和《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农办科[2006]12号)的精神,为落实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技术指导方案,检验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各阶段的成效,加强对科技入户工作的指导,现就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测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委、局、办),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以下简称“各省农业主管部门”)根据《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测产工作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方案》”;生猪、奶牛、农机、渔业、经作测产方案由行业首席专家按有关要求制定)要求,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及时、准确地测出科技示范户产量等第一手数据。省、县专家组要在同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测产工作。技术指导员要按照《方案》和本县测产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测产的准备工作,及时准确测出科技示范户的产量。

  二、各省农业主管部门要保持与农业部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行业首席专家的联系,及时反馈测产工作进展情况。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行业首席专家为本次测产工作的行业协调人和数据汇总人。省、县专家组组长为本级测产工作的协调人。

  三、各示范县农业主管部门汇总有关数据(用Excel统计),经本省农业主管部门科教处确认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给相应行业首席专家,同时提交Excel电子文档。

  四、行业首席专家汇总本行业示范县所有数据,形成行业测产报告,并于10月底以前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五、各地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好今年的测产工作,不再另行下发文件。

附件:《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测产工作方案》

                                   农业部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