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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冬种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冬种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07-10-29


农办科【2007】48号

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山西、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福建、四川、云南、贵州、甘肃省(区)农业(农牧、农林)厅(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恢复油料生产的部署和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与新型农民培训推进行动和粮食作物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行动,按照农业部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和“6789”目标要求,我部决定组织开展秋冬种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秋冬种作物高产创建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创建高产、提升效益、树立典型,通过示范展示、辐射带动,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力争明年夏季粮油再夺丰收。

  二、目标任务

  农业部将在全国粮食主产省(区),以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县和粮食生产先进县为主,建设400个优质高产创建示范区,其中,在秋冬种作物方面先安排139个示范区(小麦111个,油菜22个,马铃薯6个,具体见附件)。高产创建省(区)和目标任务是:

  —冬小麦高产创建:在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山西、陕西、四川、湖北和甘肃10个小麦主产省的111个县(市、区)各建立1个冬小麦万亩连片高产创建示范区。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省高产创建目标600公斤/亩以上;山西、陕西、四川、湖北、甘肃高产创建目标500公斤/亩以上。

  —马铃薯高产创建:在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和福建6省(区)的6个县(市、区)各建立1个千亩秋冬种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方,高产创建目标2000公斤/亩以上;

  —油菜高产创建:在湖北、江苏、安徽、湖南、四川、贵州、江西和河南8个油菜主产省的22个县各建立1个油菜万亩连片高产创建示范区,高产创建目标200公斤/亩以上。

  —水稻、玉米、大豆等春夏种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安排。

  三、工作原则

  (一)部省共建,以县为主。高产创建活动由农业部和各省负责组织工作,以部、省重点项目县和粮油生产县为重点,有关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除农业部布点外,鼓励地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二)整合资源,多方联合。以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县为主体、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的专家网络体系为依托,广泛调动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机构的技术力量参与此项工作,引导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测土配方施肥等向此项工作倾斜。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要按照技术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要求,组装集成先进适用技术,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产量,真正让农民得实惠。

  (四)突出优势区域,抓好重点作物。选择冬小麦、油菜和马铃薯三种主要冬种作物,在重点优势区域组织实施。

  (五)以点带面,注重长效。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宣传,总结经验,探索农业科技推广的长效机制。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高产创建活动取得成效,农业部成立了以危朝安副部长为组长的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具体工作由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中国农科院和全国农技推广中心承办。各省农业(农林、农牧)厅(委)要成立高产创建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协调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县要成立专门实施小组,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协调各方力量,保证措施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采取解决措施,保证高产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农业部将对部分高产创建示范方进行督导,省农业(农林、农牧)厅(委)要对本省内的高产创建示范方进行全面督导,要保证各项任务、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完成高产创建指标。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省要分作物制定全省高产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并落实工作要求。各实施县要制定高产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指标和工作进度,细化技术措施和人员配备,高产创建田块要落实到乡、村和农户。各地应在10月30日前落实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并将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上报农业部(同时发电子版)。

  (三)强化资金保障。这次安排承担实施高产创建示范方的县多数是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示范县、良种补贴项目县、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示范县,要把高产创建活动作为以上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保证高产创建活动取得成效。农业部将对高产创建活动给予必要的项目和经费支持,各地也要增加支持和扶持力度。

  (四)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各高产创建示范点要加强示范区作物生长调查,及时反馈作物生长状况、灾害发生情况、农田管理措施,为指导大面积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农业部将在农业科教信息网和科技入户网上开辟“高产创建”专栏,跟踪报道各地的工作进展和经验。各地应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产创建活动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做好总结验收。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高产创建活动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高产创建活动中的成效和经验,特别是对组织方式、技术措施、工作方法等进行认真总结,为大面积生产提供经验。2008年底,农业部将对高产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将给予表扬,并在下一年的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各地应对在高产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宏伟、纪绍勤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推广处

  电话:010-64193003(兼传真)

  E-mail:Kjstgch@agri.gov.cn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