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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农业部第八届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农业部第八届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08-02-04


八届科技委委员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414个.xls农业部第八届科技委委员人选推荐书.doc关于科技委情况的背景材料.doc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农业部第八届科学技术委员会

委员人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农业(畜牧)科学院、农业高等院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业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由全国农业领域科研、教育、推广和管理的高层次专家组成,是在部党组领导下实行农业科技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的咨询、参谋、评审机构。长期以来,科技委始终围绕我部中心工作,团结和依靠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为我国农业科技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在农业科技战略研究、决策咨询、重大科技规划论证和科技成果奖励评审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为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按照《农业部第七届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纲要》规定,第七届科技委已届满。经研究,拟定于2008年3月召开农业部科技委换届大会,组建第八届科技委。现将推荐科技委委员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条件

  第八届科技委拟设13个专业组(每组10人左右),分别是科技发展战略组、粮油作物组、园艺经作组、植保土肥组、热带作物组、畜牧草原组、兽医组、渔业组、农业工程与装备组、经济信息组、农业标准化组、资源与环境组和农产品加工组。委员条件如下:

  (一)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治学严谨,求真务实。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农业科技事业贡献力量。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本领域、学科的领军人物或知名专家。

  (四)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行政管理的除外)。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原则上不超过70岁。

  二、推荐方式

  科技委委员人选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单位审核的方式进行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农业(畜牧)科学院、农业大学,教育部所属农业高等院校,农业部有关直属单位分别推荐本单位系统的科技委委员人选;中国农学会负责推荐其他相关单位科技委委员人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科技委委员人选范围包括其直属事业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部科技委委员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科技委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报部审定后由农业部聘任并颁发证书。

  三、推荐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委委员人选推荐工作,本着认真负责态度,严格把关。

  (二)推荐人选应如实填写《农业部第八届科技委委员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在“本人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和姓名。

  (三)推荐单位负责《推荐表》的内容审核,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于2008年2月20日前报送到中国农学会科技评价处。

  联系人:韩津琳  李雅文  李兆双

  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4708010-64194490

  传真:010-64194490

  E-mail:jlb@agri.gov.cn,jiangliban@163.com

  附件:1.农业部第八届科技委委员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农业部第八届科技委委员人选推荐书

  3.关于科技委情况的背景材料

                                                                      二OO八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