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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08-04-09


  农办科[2008]18

  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厅(委、局),超级稻研究协作组各成员:

  为加快超级稻示范推广,发挥超级稻在全国水稻增产增收中的带动作用,我部研究制定了《2008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8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方案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2008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方案

  为落实《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与新型农民培训推进行动》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行动》,做好2008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探索超级稻示范推广新模式和新机制,发挥超级稻在全国水稻增产增收中的带动作用,切实提高我国水稻的综合生产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树立科研和生产结合的典范,开展超级稻万亩连片高产示范区建设,着力解决目前超级早、晚稻的技术薄弱环节,引导超级早、晚稻的健康快速发展,稳固2007年北方粳稻区超级稻示范推广的成效,进一步扩大超级稻在该地区的影响力,带动全国其他稻区的超级稻推广工作,力争使2008年超级稻示范推广面积超过8000万亩。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超级稻万亩连片高产示范区建设。按照我部《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建设一批单季稻亩产达700公斤,双季稻亩产达900公斤的万亩示范区。各超级稻主产省(区、市)要严格落实万亩连片高产示范建设任务,北方稻区每个超级稻示范县不少于2个,南方稻区不少于1个。要明确各万亩连片高产示范区的具体品种和地点(田间地块),并登记造册。通过万亩连片的高产示范,积极挖掘不同区域的高产典型,集成组装与配套大面积推广应用的实用化栽培技术规程与模式,达到大面积均衡增产的目标。

  (二)扩大超级稻示范效应。各超级稻主产省(区、市)要充分利用科技入户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平台,广泛开展超级稻示范户建设。各示范县要建立不少于1000个示范户,争取做到村村都有示范户,让广大农民不出村组就能看到超级稻的增产增收效果,激发他们种植超级稻的积极性。

  (三)确保超级稻技术到位率。各超级稻主产省(区、市)要根据超级稻生产及其技术应用的区域性特点,分品种、分区域、分生产季节编制超级稻生产技术明白纸。在超级稻生产的关键季节,分区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暨调研活动。通过各区域专家组深入生产一线,面对面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促进超级稻生产核心技术与当前推广的水稻生产主流技术结合,促进超级稻生产中育秧、种植、施肥、灌溉、植保等技术的集成,扩大技术覆盖面,提高超级稻技术到位率。

  按照长江上、中、下游稻区、华南稻区和东北稻区,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内容和方式的超级稻生产技术培训。其中:

  ——各稻区区域性培训由超级稻研究区域牵头单位和专家负责,主要培训内容是各稻区共性技术,培训对象为超级稻研究项目参加单位、省级推广部门及部分市县级单位;

  ——各省(区、市)培训由各省超级稻示范推广单位和首席专家负责,联合相关超级稻研究参加单位共同实施,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各省超级稻实用、特色、集成的生产技术及超级稻推广中的典型经验,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省市县推广人员及部分种粮大户;

  ——各超级稻示范县要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技术培训。

  在技术培训中,各地要精心准备明白纸、技术规程、模式图、VCD等图文并茂的技术资料,综合运用田头分析与教室培训、实物讲解与案例剖析等丰富多彩的培训方式,特别是要突出关键技术,注重技术集成,明确技术要点。

  三、工作安排

  1-3月,拟定工作方案(已完成)。科教司拟定全国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方案,组织编写61个部荐品种栽培技术要点(明白纸);各省(区、市)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遴选超级稻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落实超级稻万亩高产示范区建设地点和各示范县1000个超级稻示范农户。

  4-6月,开展技术培训。全国超级稻研究与示范推广专家组各稻区牵头单位和17个主产省及各示范县分级开展技术培训。各稻区和各省技术培训安排在4月中旬到5月底。示范推广县培训不迟于6月中旬。

  7-9月,开展生产调研和技术服务。分区域组织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调研和技术服务活动,现场指导稻农生产,了解各地超级稻生产及示范推广中的问题和典型经验,提出促进超级稻示范推广的对策措施。

  10-12月,开展测产与总结。由科技教育司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各地开展超级稻示范推广品种产量测试和年度工作总结,编制超级稻示范推广年度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管理,切实加强对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的领导。各省农业厅(委、局)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全力以赴保收成的通知(农办科[2008]16号)”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超级稻的示范推广工作。要及时做好超级稻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筛选、栽培技术规程制定、指导和检查等工作。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紧紧依靠专家和现有技术力量,细化每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和阶段性目标,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完善超级稻推广实施方案,把各个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措施考虑在示范推广行动之前,使实施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把超级稻示范推广与我部组织实施的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相衔接,充分利用这些项目建设和实施的有利平台,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上释放超级稻品种的产量潜力和增产效果。

  各省(区、市)要针对超级稻示范推广中出现的示范区和大面积生产产量水平不平衡,面上超级稻生产技术到位率、生产水平明显不如项目示范点等问题,继续探索行之有效的示范推广方式,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科研教学单位以及推广部门、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农民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推进超级稻规模化种植和标准化生产。

  (二)全国超级稻研究协作组要在示范推广上投入更大的力量。超级稻研究协作组各单位的品种选育百亩片,都要设在当地的超级稻示范县中;超级稻研究协作组各成员单位都要积极参与所属生态区的超级稻技术推广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农业部门搞好技术指导服务,对目前的17个超级稻示范推广省(包括农垦系统)实行分片包干制,每个单位都要包一个省;各课题组的研究人员,每年用于指导示范推广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

  各稻作区专家组要根据本区域超级稻生产的实际,在超级稻生产的关键环节,深入生产一线,与稻农进行面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与当地水稻科研院所、优势大专院校以及稻米龙头企业进行广泛的技术交流;各省专家组也要广泛组织相关部门的有关专家开展调研和技术服务活动,提高技术服务活动的全面性。

  (三)不断总结经验,扩大示范推广成效。各省(区、市)要及时总结、迅速推广生产一线创造的鲜活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宣传,扩大影响。要通过团队协作、资源整合和资金倾斜支持等方式,有目的地树立一批超级稻示范县、示范乡和种植大户,分年度、分地区、分季节召开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扩大辐射力和影响力。